前陣子「山道猴子的一生」影片引起了大量關注和討論。影片中的主角是一名熱愛騎機車的男子,他在山路中的一次超車行為,最終導致了一場致命車禍。這一影片觸動了人們很多共鳴,包含了感情、金錢觀等,而其中本片的結尾也啓動我們對駕駛安全的思考,日前在臺北也有「還路於民」的遊行,訴求是謀求駕駛與行人在道路的平衡。而在這裏,我們交流的都是視覺與光學,但視覺基本上涵蓋了我們生活的所有事物,道路安全也是,在這,我們來聊聊駕駛安全與視覺的關係。
主要的駕駛事故原因大概有三類,
- 駕駛員操作失誤:疲勞駕駛、酒駕、駕駛未注意、駕駛行爲等
- 道路設計中的缺陷:很多道路設計的不合理導致事故的發生機率大幅提升
- 視覺清晰度的不足:道路天氣狀況與駕駛、行人的視覺清晰度的缺乏。
如果去看駕駛安全的相關研究,你會驚訝的發現,很多研究都無法說明視覺清晰度與駕駛事故有很大的關聯性,反而是道路設計在統計學上比較有意義。其根本原因在於基礎研究的侷限性。例如,駕駛事故不是在”同一人”身上經常發生,但在同一個路段會常常出現。如在美國,一個駕駛出現致殘事故的概率是102年出現一次,出現死亡的概率是3738年一次(Owen et al 1993)。
據Hills在1980年的研究,駕駛中90%的信息來自於視覺系統。而視力、運動能力、雙眼視覺的下降都與駕駛事故密切相關。
然而標準視力檢查並不能完全反映駕駛員的認知能力。對比度的檢查在駕駛能力中比視力檢查更重要,因為駕駛是在動態的環境中進行駕駛行爲(Wood & Owen., OVS, 2005)。而動態環境下,對比度識別能力相較於視力更重要。當視力檢查與對比度檢查都精確時候,才可以精準的確認駕駛能力(Wood & Owen., OVS, 2005),而現在的道路駕駛並沒有嚴格要求視力,更沒有要求對比度。這讓駕駛事故的機率風險提高了。
現代人用眼習慣不好,很多人都有青光眼或是糖尿病視網膜病變,這會影響到眼睛視野,當有效視野有效視野減少40%時,事故危險會增加2.21倍(Owsley et al., 1988),然而視野這些視覺功能也並未納入駕駛執照的有效性基準。
此外行人常常誤判被司機識別的距離,這可能造成危險。例如,穿白色衣服的行人認為100m距離時,應該就可以被司機看到,但實際上可能低於50m才能被看到。以時速60km計算,人類反應速度1.35秒,大約在距離行人47m前,駕駛才會意識到而開始進行停車(Tyrrell RA et al, 2004),而這意味着,行人在過馬路時候可能會誤判時間。
汽車與機車應該是歷史上最具革命性的發明之一,除了給予我們更多的交通模式,還有社會活動參與性與獨立性的功能,更是生活品質的指標之。影片的車禍提醒了我們,駕駛或騎車不僅是一個技能,駕駛員的心裏狀態,金錢觀與購買機車等行爲,更是一個涉及許多因素的複雜系統。本文僅就此影片熱潮,對於駕駛安全與視覺的關系做一延伸討論。